2021 年 5 月 24 日我大队接到“关于拖欠农民工血汗钱 三年未果”的舆情,我大队已收悉。我大队立即安排工作人 员进行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舆情所涉及的欠薪单位为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忠和,单位地址为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路 57 号。系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晓云国际酒店项目的外墙劳务班组承包人:张立斌,联系电话为 1397***5198。晓云国际酒店项目的建设方为龙华区滨濂村经济合作社、海南健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于 2018  年底完工。 
     二、基本案情 
      舆情反映人于 2019 年 2 月 1 日确认其班组所有工人劳务费用已全部结清并承诺如有欠薪的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后在龙华区海垦街道司法所与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同意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分期支付其工程尾款。由于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只履行一次,后续拖欠款项至今未支付,目前含反映人张立斌等在内的 9 个劳务班组承包人均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去函至琼山区国资局要求在当月 20 日前调剂资金用于支付申请人劳务费无果,由于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布《限制消费令》,将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已对张立斌等人进行司法救助。 
      三、处理意见 
      反映人的诉求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根据《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已被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立案,故不属于劳动监察受案范围,该件建议办结。
      由于海南琼山建筑工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口市琼山区规划建设局(100%国资委控股),建议上级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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