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户外设置物(广告、牌匾、标识、亭类等)的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城市户外设置物设置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有关户外设置物(广告、牌匾、标识、亭类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城市户外设置物(广告、牌匾、标识、亭类等)设置管理,组织占用公共资源城市户外广告使用权的拍卖、转让;负责组织开展主城区户外设置物规范整治工作;负责市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城镇燃气发展规划;负责本市新建燃气工程的项目初审,监督燃气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镇燃气供应保障、经营秩序、服务质量、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参与燃气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负责指导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化、产业化的政策研究,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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