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昭辉代表

    您《关于提升海口市道路用电综合配套设施的建议》(第139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我局函复如下:

    您的建议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市道路用电综合配套设施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并对提升海口市道路用电综合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

    一、目前我市道路用电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一)管廊与电力沟

为应对道路沿线用电及其他管线的拓展需求,我市于2015年开始在部分改扩建和新建道路建设中配套管廊或电力沟等设施,如椰海大道、长滨路、新海路、育才路、新海港片区道路、江东片区道路已建成,以及计划新建道路路网均增设管廊或缆线型管廊。人行道和路面下预埋多根电缆管让各用电设施产权部门可根据各自需求穿管铺设用电设施,可实现即安装设施即能投入使用,同时避免道路“拉链式”开挖,造成道路设施损坏及资源浪费。

(二)智慧道路的试点工作

江东新区新建的白驹大道试点智慧道路建设,包含交警红绿灯、交通流量识别、视频监控、智慧公交、超载识别、空气检测、污水检测、井盖报警、无人驾驶、智慧管廊、多杆合一等内容。当前正在测试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是否能满足预期,并根据测试结果适时调整和推广。继续扩大信息化智慧技术在道路管理方面的运用。

     (三)多杆合一

    1、多杆合一需要解决两套独立电源问题,路灯线路夜间供电,交通、公交、治安天眼等部分设备全天供电。目前,江东新区范围内新建或拟建的多条道路均采用多杆合一杆体,配套铺设两组以上供电线路,基本具备实现智慧灯杆的功能。

    2、我市安装的多杆合一杆体主要搭载照明、人行信号灯、电子信息牌、监控设备、车流量采集等多种功能设备,应根据杆件类型安排适配设施上杆安装的原则,不应强行糅合;为确保职责分明,杆上设备由产权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维保。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在新建或改扩建市政道路立项之初将结合我局职责全面考虑城市发展需要,同时结合财力安排,科学统筹,超前规划,征求需要在道路安装设施单位的意见,整合资源,做到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预留发展空间,满足道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施功能发展提升及使用。

    (二)下一步将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建或扩建市政道路设施前多做调研,并在初步设计评审等项目建设初期阶段尽量使用新技术、新材料的智能、绿色、环保产品,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协调发展,使城市道路用电配套设施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以推动城市道路用电综合配套设施节约化、智能化建设。

    (三)在新建或扩建项目建设初期,将统筹根据项目辖区内道路交通流量及人口变化、环境变化、配套管廊或电力沟设施建设等情况,将需要在道路上增加用电设施单位申请统一收集,并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审批,避免出现重复建设情况。

    (四)进一步规范各用电单位对在道路上设置的用电设施统一用户标识标志,做到产权职责明确;建立健全巡查维保机制,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和养护维修及时率。

    (五)持续推动市管道路的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作,我局将根据市财力管养经费使用情况,逐年安排更换老旧、电能消耗大的灯具、电缆及路灯箱变设施,更换节约化、智能化照明设施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效果。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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