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府办[2015]333号)精神,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会议决定、公示等个别推荐程序,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林涵玮同志任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科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翁文霞同志任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规划科技处副处长,免去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处科员职务,试用期一年。
中共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党组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