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林明同志兼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郑大裕同志任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校长(正处级),免去其市第一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王千学同志任海口实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金玲同志任市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口旅游职业学校校长职务;

康忠贤同志任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雄同志任海口技师学校(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院长(校长),免去其市第一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泽纯同志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撼宇同志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长孝同志任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敏同志任海口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牛指成同志任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兴才同志任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林茵茵同志海口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董承华同志工作调动,免去其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海口桂林洋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免去林志文同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颜紫燕同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经济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免去熊刚强同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日祥同志海口技师学院(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院长(校长)职务;

免去朱世军同志海南华侨中学副校长职务,另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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