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成遇(公民身份证号:4408821******41554,身份证地址:广东省雷州市沈塘镇北谭村;居住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海岸路创新村4楼):

你在海南省海口市金贸东路华润中心三期工地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PIN码为CAT0311CLCLK01042 挖掘机)在尾气检测中排气烟度不合格,你违反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进行行政处罚。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我局于2022年3月31日按你提供的地址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综环罚决字〔2022〕41号),你未签收,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综环罚决字〔2022〕41号)(见附件),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综环罚决字〔202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吴成遇使用排放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公告


(联系人:李建平,电话:6670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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