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防控和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市政市容委系统防风救灾的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的处置因台风造成的市政市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海口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防台风应急救援工作中,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恢复城市功能。

2、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在上级有关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区市政市容系统在防台风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市政管理局、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及下属各单位在委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负责相应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筹规划,认真准备。委统筹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委防台风应急工作,认真做好物资储备、队伍保障、宣传发动和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应急指挥部各组、各单位、各区政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5、科学应对,迅速高效。统一建立市政市容委系统的决策指挥平台,及时将应急储备和灾情信息上图入库,运用信息化系统及时对灾情进行预测和评估,确保反应迅速,科学应对。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市政市容委系统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

二、台风预警分级

(一)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强度的威胁和严重程度,分为Ⅰ级超强台风(风力16级以上)、Ⅱ级强台风(风力14-15级)、Ⅲ级台风(风力12-13级)预警。

(二)应急处理

超强台风由市政府部署,在市市政市容委主导下,发挥各区、镇(街)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市环卫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支队积极参与和协助做好抢险和人员救助工作。

强台风在市市政市容委主导下,发挥各区、镇(街)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市环卫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支队积极参与和协助做好抢险和人员救助工作。

台风由市环卫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城管支队、各区人民政府部署和主导,组织各抢险队伍开展风前预防、风中抢险、风后救灾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详见附件1

(一)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

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成立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市政市容系统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市政市容委主任

成员:委领导、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必要时扩大至各区分管副区长及区市政市容委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市三防指挥部的决策,及时将获取的预警信息向委属各单位发布,统筹协调市区两级市政市容系统各部门做好台风灾前应急防御工作、灾中抢险和灾后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短时间内恢复城市管理秩序。

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平时设在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战时设在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

副主任:委应急工作分管领导

市数字化指挥中心负责人

成员:委办公室、委综合协调处、委人事处、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联动市区市市政市容委系统各部门,形成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网络,以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下设组织协调组、信息组、宣传组、保障组、巡检组、专家组、园林应急组、环卫应急组、市政应急组、广告应急组、城管应急组。

组织协调组:由委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平时负责检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组应急准备工作是否到位;战时负责统筹市区市政市容系统人力、物力以及社会储备力量,根据灾情合理分配力量,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灾情。

信息组:由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委系统所属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负责人及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人员组成,委分管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的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公众微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负责城市管理指挥体系的建设,负责将委系统各单位城市管理网格责任区划分情况及市、区、镇(街)网格责任人等相关信息上图入库,负责检查系统内各单位指挥系统的应急电源、通讯网络和信息系统是否畅通;战时负责对灾情、险情、处置情况、人员及设施储备等信息迅速进行收集、汇总和确认,形成救灾指挥图等各类图表,在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应急指令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宣传组:由委办公室、人事处人员组成,委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任组长。平时负责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志愿者团体进行沟通联系,收集各类应急准备信息,与团市委共同建立志愿者服务团队储备库;战时负责协调联系新闻媒体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信息及灾后处置信息,通知和要求市民及服务对象做好灾前安全防范和应急防御工作,发动市民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宣传和发动居民小区和沿街店铺开展“门前三包”环境卫生清理自救行动。适时报道市政市容系统抗灾救灾的先进事迹、模范人物,激励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振奋精神,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保障组:由委综合协调处人员组成,委分管综合协调处的副主任任组长。平时负责检查各单位物资储备情况,检查各区垃圾应急堆放场所储备情况,定期联系社会企业和行业协会,做好应急的机械、设备、工具等物资储备检查工作;战时协调各单位和社会力量,为指挥部及市区两级市政市容系统抢险救灾提供物资保障。

专家组:由市政、燃气、桥梁、广告、园林、环卫等相关专家及各组组长组成,市市政市容委主任任组长。平时负责储备专家力量,与专家沟通联系,建立专家库(详见附件2);战时负责台风灾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指挥部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巡查组:由市五大办、城管执法支队人员组成,市五大办分管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巡查检查委系统内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监督消除隐患;战时负责对市区市政市容系统各部门抢险救灾情况进行巡查检查,负责对全市道路积水情况、道路通行情况、树木倒伏情况、垃圾分布情况、城市管理重要设施的损毁情况、救灾进展情况及指挥部需要确认的现场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摸底和确认,并在第一时间报信息组汇总。

园林应急组:由园林局应急队伍组成,园林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园林绿化的管养和树枝修剪,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建立、完善、检查全市园林管养网格责任区划分及市、区、镇(街)网格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并将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人名单报信息组汇总上图入库,负责检查园林系统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情况;战时负责处置园林绿化的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摸清全市各条路树木倒伏导致堵路的情况、倒伏树木的类别和数量及分布情况、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和设施工具情况、应急处置方案、预计时间进度等其他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信息组汇总。

环卫应急组:由环卫局应急队伍组成,环卫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环卫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建立、完善、检查全市环卫管理网格责任区划分及市、区、镇(街)网格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并将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人名单报信息组汇总上图入库,负责检查环卫系统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情况;战时负责处置环境卫生的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摸清全市垃圾分布情况、环卫设施损毁情况、应急处置方案、预计时间进度等其他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信息组汇总。

市政应急组:由市政局应急队伍组成,市政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桥梁、燃气、排水、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建立、完善和检查全市市政管养网格责任区及市、区、镇(街)网格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并将责任区划分和责任人名单报信息组汇总上图入库,负责检查市政系统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情况;战时负责处置桥梁、燃气、排水、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摸清全市道路积水情况、市政设施损毁情况、市政排水、道路、燃气、桥梁的安全运行情况、应急处置方案、预计时间进度等其他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信息组汇总。

广告应急组:由市城管支队和四个区城管大队应急队伍组成,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平时负责检查户外广告、招牌等设置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整改;战时负责处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置物的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摸清全市户外广告损毁造成堵路和安全问题的情况及应急处置方案、预计时间进度等其他灾情和救灾情况,并在第一时间报信息组汇总。

城管应急组:由市城管执法支队及四个区城管大队应急人员组成,市城管局局长任组长。平时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检查和执法,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的应急工作。

(三)日常值班

地点设在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平时24小时值班工作,值班电话:66760200、66722715(指挥中心)、68723635(委办公室)。指挥中心及委办公室主任分别为日常值班负责人。

四、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I级II级预警及响应

1、I级预警:超强台风(风力16级以上);

II级预警:强台风(风力14-15级)。

2、应急响应:

1)接到市三防办“超强台风(强台风)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将对我市带来影响”的预警后,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委属各部门、各区政府发布启动城市管理I级预警,各组自动进入I级预警应急响应。各组检查应急储备和准备工作情况,对准备不到位的立即整改补充,检查情况当天上报信息组;市政部门完成市政道路、排水管道及桥梁、燃气管道等设施的检修和排险准备工作;园林部门按台风等级完成对园林树木的修剪和加固;环卫部门完成对环卫设施的检修和加固;各区政府完成环卫垃圾临时收集转运点的选址;委户外设置物管理处协同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通知户外广告招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种防范工作。

2)接到市三防办“超强台风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对我市带来影响”的预警后,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巡检组、各专业应急组再次对各单位采取的防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各单位及时整改,检查情况当天上报信息组,遇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3)接到市三防办“超强台风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登陆本岛”的预警后,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抢险期;各组负责人接到预警后自动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到,并按指挥部指令到达指定位置;各应急队伍在指定位置待命;委属各局应急指部、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市政排水所指挥中心安排好应急值班工作;向灾情易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各类应急信息及时上报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信息组,信息组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同时启动相应的市政、燃气、桥梁、广告、园林、环卫方面的应急预案(详见附件5、6、7、8、9、10

(二)III级预警及响应

1、III预警:台风(风力12-13级)。

2、应急响应:

1)接到市三防办“台风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将对我市带来影响”的预警后,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委属各单位、各区政府发布启动城市管理III预警,各单位自动进入III预警应急响应,检查应急储备和准备工作情况,对准备不到位的立即整改补充,检查情况当天上报信息组;市政部门完成市政道路、排水管理及桥梁、燃气管道等设施的检修和排险准备工作;园林部门按台风等级完成对园林树木的修剪和加固;环卫部门完成对环卫设施的检修和加固;委户外设置物管理处协同市区两级城管部门通知户外广告招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种防范工作。

2)接到市三防办“台风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将对我市带来影响”的预警后,各部门、各区政府再次对各单位采取的防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各单位及时整改,检查情况当天上报信息组,遇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3)接到市三防办“台风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将登陆本岛”的预警后,市市政市容委系统各单位及各区政府自行组织部署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和排险;委属各局应急指部、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市政排水所指挥中心安排好防台风值班工作;防风准备工作和措施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汇总后报市市政市容委主要领导。

同时启动相应的市政、燃气、桥梁、广告、园林、环卫方面的应急预案(详见附件5、6、7、8、9、10

(四)风中抢险救灾

台风来临时,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针对出现的突发险情统筹部署力量开展救灾工作;指挥应急抢险队伍对影响人民生命安全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实施抢救行动;各应急队伍对市政排水设施、桥梁、燃气及户外广告、园林、环卫等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排险;对重要设施、重要路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掌握灾情,及时组织排险;巡查组、保障组和各应急组第一时间摸排灾情及储备等各类信息并报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信息组汇总;信息组第一时间将灾情、储备等信息上图入库并形成信息图表,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预测和评估;调集各方力量,组成预备队,作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制定救灾方案和部署救灾工作。

(五)恢复重建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部门应按照安全排险、确保四通(路通、电路、水通、气通)、恢复重建的程序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工作。

1、市政局负责组织疏通积水路段,修复毁损的护栏、路灯、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修复燃气管道。

2、园林局负责组织清理倒塌的树木,恢复交通;对毁损的园林绿化设施进行修复。

3、环卫局负责组织修复毁损的环卫设施,清理各类垃圾。

4、委户外设置物管理处、市城管支队负责组织和责令业主单位修复毁损的户外广告、招牌等户外设置物。

5、市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根据灾情情况协调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灾后重建工作,适时请求部队支援。

(六)应急结束

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城市管理正常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灾情评估

各单位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并书面向市市政市容委办公室报告。灾情评估内容包含受灾范围、积水路段、毁损的树木、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燃气管道设施、桥梁设备等直接经济损失。委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市“三防”办。

(二)专家评估

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对应急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灾后重建后续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后续完善

对应急处置中遗留的垃圾二次转运、设施毁损等问题进行后续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指挥通信保障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平时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通讯网络体系,建立市、区、镇(街)三级信息管理系统,在应急状态下要能确保通讯、指挥畅通,信息及时有效。

对指挥通讯平台应储备充足的备用电源和油料,在发生断水断电的应急状态下,要确保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能正常运转。

(二)抗风救灾物资保障

市市政市容委防台风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采取各部门储备和临时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部门还应与社会企业或行业协会签订协议,建立大型救灾设备和车辆登记库,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台账,建立物资保障联系网络,确保应急状态下能调配和准备足够的车辆、物资、装备。建立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安排专人收集、掌握各级物资、装备储备情况,抗风抢险紧急时,由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统一调用。(详见附件4)

(三)应急队伍保障

1、成立队伍

市区市政市容系统各单位均按应急要求成立应急队伍,应急队伍由各部门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及骨干力量不少于30人组成。(详见附件3)

2、加强培训

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每年至少举办2次培训。通过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各种应急处置的方案、预案。

3、组织演练

各部门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每年组织2次应急演练,特别是处置燃气泄漏、排除路障等抗风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经费保障。

各部门在预算中,要优先安排物资储备、机械设备等采购资金以及灾后重建经费。必要时,由城市管理指挥部请求市政府、部队给予防风抢险救灾人力和物资支持。

(五)垃圾应急堆放场所保障

各区政府要在台风来临前提前准备好生活垃圾、园林垃圾应急堆放场所各一至二个。

七、宣传教育

(一)加大对防风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媒体、网络、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群众防风的意识。

(二)在灾害天气发生期间,经城市管理应急指挥部批准,及时通过有关部门把实时灾害信息通报到全社会,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灾情及救灾情况,重大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

八、奖惩

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海南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制订,报市“三防”办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提出修改意见。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防台风救灾应急指挥部人员通讯录

2、专家组成员名单

3、应急队伍人员名单

4、抗风抢险应急物资保障清单

5、市政应急预案

6、燃气应急预案

7、桥梁应急预案

8、广告应急预案

9、园林应急预案

10、环卫应急预案

11、志愿者救灾行动工作方案

12、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及网格化管理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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