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大中型渔船的监管力度,确保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作业,4月15日至4月1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了一次为期两天的跨市县执法检查行动。

在检查过程中,通过提前调查了解,执法队员深入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临高县抱才渔港对“琼海口渔19358”“琼海口渔19338”“琼海口渔03068”3艘海口籍大中型渔船进行了详细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执法队员重点检查了渔船的登记信息、船舶证书、捕捞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以及渔船是否按照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证书、是否按规定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还对渔船的捕捞方式、作业海域进行多方位了解。同时向渔民宣传《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对渔船非法载客、船证件不符等相关事项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要求渔船禁止违装载搭客、超乘员、超装载、超抗风力、超航区在敏感海域航行作业,确保渔船作业安全。

通过检查,执法队员发现“琼海口渔19358”船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航行信号灯故障及救生筏外观生锈老化;“琼海口渔19338”船现场未能提供任何渔业船舶有效证书;“琼海口渔03068”船救生筏未按规定安装。

执法队员对有可能存在的违规进行了取证,并现场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停航指令书,要求船主限期完成整改后方可离港。

本次行动,支队出动执法队员5人,执法车辆1辆,检查大中型渔船3艘。通过此次行动,不仅加强了对大中型渔船的监管力度,也发现了渔船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强中大型渔船安全生产检查,更好地保障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及渔民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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