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翠蕊委员

  您《关于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17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落实省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

  海口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大胆研究探索市级情况:市级综合执法机构继续保持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加挂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完成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港航行政执法支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巡查行政执法支队等5个行政执法支队组建工作区级情况组建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个分局,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完成市级7支执法机构的下沉分局专业执法大队的组建。镇(街道)级情况:已完成镇、街道现有的站、所等行政执法职责的梳理和整合,组建统一的镇(街道)行政执法中队。

  二、梳理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一是完成三级执法清单的梳理,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我市综合执法改革后,全市共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交通、旅文、农业、住建、资规等19个党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纳入综合执法部门,共梳理行政执法事项2059项并编制形成市、区、镇(街道)三级三张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市级清单777项,区级清单885项,镇(街道)清单397项二是完成省政府赋权镇街执法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根据《海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研究编制《海口市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省政府赋权清单),该清单共93项执法事项,以镇政府和街道的名义执行。三是全深入开展执法事项清单查漏补缺工作。共补充执法事项102项,其中区级事项91项市级事项11项。四是已起草《关于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代拟稿)》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实施,该同志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各区、开发区要按照市政府确定划转的行政执法领域进行执法。目前全市执法队员的执法理念已慢慢进行转换。

  三、建立综合执法部门和行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施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顺利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增强行政执法合力,助力海南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建立了以市政府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常务副市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区政府、市综合执法局等32家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健全综合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研究制定了《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通过该规定清晰界定综合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的职责与权限,厘清综合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的监管边界,建立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保障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有效实施。是探索一张清单式执法检查模式。秀英分局探索一张清单式执法检查,多个大队、中队联合进行执法检查,重点将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门店等领域的重点检查项目归集到一张执法清单上,形成“一领域一清单”,做到“一次检查全覆盖”。四是下一步我局将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联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研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动工作机制,减少多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

  四、加快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提高执法效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围绕审批、管理、执法和服务四大职能,建设海口综合执法和智慧市政信息化平台。目前,该平台的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并率先用于住建领域的案件办理。目前市住建局转办101总案件线索已全部完成录入工作。已完成全市718个工地、539家散乱污企业、139家网吧、97个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50个医疗废弃物点位、3477个住宅小区、46006家单位“门前三包”等信息上图入库系统平台的使用,打通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下一步,海口市将制定“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并利用该平台推行“非现场”执法,实现执法事件智能发现,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