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盟:

贵盟《关于加快自贸港背景下海口市容市貌提升的建议》(第346号)收悉。非常感谢贵盟对我市城市容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以来,海口市结合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保障和年度“能力提升建设年”工作等,加快补短板、强基础、增后劲,对市容环境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市容市貌规范整治行动,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靓丽、管理有序、宜居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常态化市容市貌管控工作

2022年,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组织全市执法工作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抓好我市市容市貌和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排查,抓好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并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加大力度开展巡查管控,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召开市容环境提升工作部署会,明确管理区域和标准,组织各镇(街)与沿街门店签订《门前三包管理承诺书》,门店管理方要做好“包容貌、包卫生、包秩序”的管理,各镇(街)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共同落实好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主次干道沿线市容环境卫生。今年以来,共整治各类市容环境乱象14余万宗,处罚2.5万余宗,罚款138万余元。二是加大共享单车管理力度,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十余次共享单车企业约谈会,各企业通过缩减车辆投放,全市从十余万辆共享单车缩减至8000余辆(每家企业定量3000辆),将国兴大道和滨海大道划设为共享单车禁停区域,在金贸街道办建设42个电子围栏试点,加强常态运维管理,达到遏制共享单车乱象,使我市共享单车专项整治初步取得成效。三是开展背街小巷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机制,进一步督促各社区、镇(街)压实责任,我局组织各分局、各镇(街)中队中队长、主城区各镇(街)分管领导召开市容市貌主要问题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会,与各镇(街)签订了《加强市容市貌主要问题规范化管理告知书》,部署各队伍针对门前三包、流动摊贩、卫生死角等重难点问题按标准落实整改,推动问题整治见成效。四是持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海口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总目标。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五定标准”和“两扫三保”制度,做好城区主次干道、车站、码头、机场及繁华商业街区等地的清扫保洁,同时对部分偏僻次要道路,合理调剂人员及机扫设备,做好路段清扫保洁工作。2021年环卫系统共出动保洁人员约402万人次;各类环卫机械设备约130万辆次;清理垃圾约 128.6万吨。通过严抓质量,严抓标准,强化了清扫保洁、水域环境、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品味提升,助力我市“巩卫”工作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建成区机扫率达到92%,一、二级道路的机械化清扫率达100%。生活垃圾收运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开展高铁高速沿线综合整治工作

结合博鳌年会保障工作,按照《省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海口市环岛高铁和环岛高速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2022年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开展高铁高速沿线市容环境卫生和景观提升、安全隐患整治、污染水体治理、撂荒地非农化治理等专项整治,持续做好我市高铁高速沿线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沿线风貌。自专项整治以来,我市通过自查发现、省专班下达、领导指示批示共梳理列出两批整改问题清单367项问题,已完成整改360项,推进整改中7项,针对高速沿线凤翔段两侧农田乱搭乱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整治乱搭建集装箱、铁皮棚300㎡,劝导农民自行搬离农田铁皮棚6宗,乱堆乱放115处。在环岛高铁海口段沿线5个站点以省花三角梅为主基调,搭配鸡冠花、孔雀草、千日红等各色鲜艳时令鲜花装饰,共按照规划设置盆景鲜花73413盆,已全部完成沿线站点景观提升工作。

(三)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一是加强农贸市场、便民市场规范化管理。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制定并出台出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20条清单及露天便民市场规范管理11条清单,采取培训、现场指导、“执法+媒体”、督导考评等方式督办市场管理方加强整改,各职能部门加强常态监管,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问题的市场,依法查处,并进行媒体曝光。从4月30日起,加强对41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巡查检查,共发现农贸市场问题53次,处罚农贸市场49家次,罚款12.26万元。二是加强市政道路和桥梁设施管养维护,共出动1500余人次,各类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4000余辆次,对重点部位、重点工作、重点路段、日常管养施工现场等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上半年共排查市政设施安全隐患3131处,排除/修复桥梁安全隐患35项,全部按时保质保量整改完毕,其中修复步道安全隐患802处、路面安全隐患1720处、路灯安全隐患609处。

(四)建立健全多元监督评价体系

一是联合市属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媒体+执法”行动,重点针对我市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容易反弹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抓拍和现场曝光,并进行跟踪报道,督促整改落实,保证整改效果。2020年至2021年海口日报、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网等媒体联合执法单位累计开展 500 余次督查。二是自2017 年起市文明办和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督查考核组每年都会以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基础,并结合每年的工作方案,于每周分为4个专项督查工作小组,以暗访抽查的形式,对海口30类528个实地考核点位进行暗访督查,并定期督查通报的形式向各区及相关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清单,督促问题点位限期对标整改。每季度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情况进行测评排名,确保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制定了《开展巩固提升海口全国文明城市联合督查工作方案》,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启动了市、区联合督导责任机制,由市指挥部督查考核组、专家、各区督查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到各区的实地考察点位进行专项督导,查漏补缺。2021年市社会文明大行动指挥部督查考核组累计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工作150余次,印发督查通报100余期,督办整改8900多个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执法巡查,结合我市消博会保障、国庆保障工作,继续提升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加大力度整治各类公共场所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强化联合执法。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深入查找问题,对管理不规范,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执法,列入负面清单进行媒体曝光,将执法情况录入“双公示”信用平台,多管齐下形成震慑,加强规范管理。

(三)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各区、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区各单位对日常市政设施维护和市容环境问题开展查遗补漏、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推动整治提升见成效,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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