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情况:
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应对情况及采取措施:
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可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超时施工),如工地未经行政许可进行24小时不间断作业,则属于违法行为。
2019年10月20日0时30分,长流镇中队夜班组队员到达长信海岸小区旁庆豪天悦项目工地进行巡查,经巡查,未发现有超时施工现象。
10月20日13时30分,长流镇中队再次对该工地进行回访,经现场巡查,发现该工地确实存在超时施工扰民行为,执法队员当场责令停工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案件初查通知书》,后期将依法对该工地超时施工行为进行立案并顶格处罚。